汉字 | 𤡯 |
释义 | 𤡯16765![]() 音 《唐韻》:式略切; 《廣韻》:書藥切; 《集韻》:式灼切,𡘋音爍。 《說文》:犬𤡯𤡯不附人也。 《集韻》或作𤢴。 義 又,《玉篇》:𤡯𤡯,犬不附人而驚貌。 義 又,《方言》:𤡯,驚也。宋衞南楚相驚曰𤡯。 義 又,《廣韻》:趲𤡯,虘也。 音 又,《集韻》《類篇》𡘋七約切,音鵲──本作㹱,或作猎。詳㹱字註。 音 又,《集韻》:思積切,音昔──本作猎。詳猎字註。 卷別:考證・巳集下愛日堂藏本:第 424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57 頁,第 45 字 【考證】① 《說文》犬𤡯𤡯而附人也。謹照原文,「而附人」改「不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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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