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把 |
释义 | 把09243 部首:手 筆畫:4 總筆畫:8注音:ㄅㄚˇ,ㄆㄚˊ,ㄅㄚˋ拼音:bǎ, pá, bà卷別:卯集・中卷武英殿刻本:第 1007 頁,第 10 字同文書局本:第 420 頁,第 21 字標點整理本:第 367 頁,第 19 字 音 《唐韻》:博下切; 《集韻》《正韻》:補下切; 《韻會》:補瓦切,𡘋巴上聲。 《說文》:握也。 《孟子》:拱把之桐梓。 〈楚語〉:烝嘗不過把握。 義 又,《廣韻》:持也。 《增韻》:執也。 《戰國策》: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胷。 《史記・殷本紀》:湯自把鉞,以伐昆吾。 《前漢・王溫舒傳》: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 義 又,《釋名》:把,播也。所以播除物也。 音 又,《唐韻》《集韻》《韻會》𡘋蒲巴切,音杷──與「爬」通。 《前漢・貢禹傳》:農夫捽草把土。 【註】把,手掊之也。 又,〈郊祀志〉:掊視得鼎。 【註】掊,手把土也。 義 又,批把,樂器,推手前曰批,引手後曰把。詳批字註。 義 又,姓。 《廣韻》:本𣏌東樓公之後,避難改焉。西魏有襄州刺史把秀。 音 又,《正韻》:必駕切,音霸──與「弝」通。 《禮・曲禮》:左手承弣。 【疏】弣,弓把也。 【釋文】把音霸──手執處也。 義 《正字通》:把與杷別。 《韻會小補》通作杷。引《漢書》譌本,合把、杷爲一,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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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