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尋 |
释义 | 尋05706 古文: 𡬻![]() 音 《唐韻》:徐林切; 《集韻》《韻會》《正韻》:徐心切,𡘋音潯。 《說文》:繹理也。本作𢒫,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也──彡聲。 《增韻》:求也。 《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 【註】抽引而出也。 義 又,度名。 《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 《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 《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義 又,仍也、繼也。 《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義 又,俄也。 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義 又,用也。 《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 【註】尋,用也。 義 又,侵尋,猶浸淫也。 《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義 又,借作溫燖。 《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 【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義 又,長也。《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義 又,俗謂庸常爲尋常。 義 又,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 義 《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𡬶,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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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