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決 |
释义 | 決13828 部首:水 筆畫:4 總筆畫:8注音:ㄐㄩㄝˊ,ㄒㄩㄝˋ,ㄑㄩㄝ,ㄍㄨㄟˋ拼音:jué, xuè, quē, ɡuì卷別:巳集・上卷武英殿刻本:第 1455 頁,第 5 字同文書局本:第 609 頁,第 3 字標點整理本:第 556 頁,第 9 字 音 《廣韻》《集韻》《韻會》𡘋古穴切,音玦──水名。 《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 【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義 又,決決,北方水名。 《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義 又,行流也。 《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 《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義 又,斷也、判也。 《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音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 《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 《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 【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又,烏穴反。 音 又,開也。 《儀禮・鄕射禮》:袒決遂。 【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 《詩・小雅》:決拾既佽。 義 又,絕也,與訣同。 《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 【註】決,別也。 義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 《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音 又,《廣韻》《集韻》《正韻》𡘋呼決切,音血──疾貌。一曰小飛也。與𦐍通。 《莊子・逍遙遊》:決起而飛,搶榆枋。決,或作𦐍。 音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𧖫,亦作決。 《史記・秦始皇紀》:譬猶騁六驥過決𨻶也。 音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 《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 【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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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