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鄙 |
释义 | 鄙32924 古文: 𠴿![]() 音 《廣韻》:方美切; 《集韻》《韻會》:補美切; 《正韻》:補委切,𡘋音比。 《釋名》:鄙,否也。小邑不能遠通也。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 【註】都之所居曰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 又,〈地官・遂人〉:掌造縣鄙形體之法,五酇爲鄙,五鄙爲縣。 義 又,《廣韻》:邊鄙也。 《左傳・隱元年》: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 【註】鄙,鄭邊邑。 音 又,《正韻》:陋也、厭薄之也。 《左傳・宣十四年》: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 老子《道德經》: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似鄙。 義 又,鄙與都對,言朴野也。 《淮南子・詮言訓》:夫始于都者,常大于鄙。 義 又,鄙與仁對,言不通也。 《前漢・董仲舒傳》:或仁或鄙。 義 又,嗇於財者曰鄙吝。 義 俗作鄙𨝣。 卷別:考證・酉集下愛日堂藏本:第 752 頁,第 1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74 頁,第 35 字 【考證】① 《老子・道德經》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且鄙。謹照原文,「且」改「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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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