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誅 |
释义 | 誅29586![]() 音 《唐韻》:陟輸切; 《集韻》《韻會》:追輸切,𡘋音株。 《說文》:討也。 《廣雅》:殺也。 《書・胤征》:以干先王之誅。 《禮・月令》:詰誅暴慢。 【註】誅者,戮其人。 《前漢・𠛬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 《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義 又,《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 《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爲明竁焉。 【註】鄭司農云:屋誅,謂夷三族。 義 又,《易・雜卦》:明夷誅也。 【註】誅,傷也。 義 又,〈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義 又,《玉篇》:罰也。 《禮・曲禮》: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 【註】就罰也。 義 又,《類篇》:責也。 《左傳・襄三十一年》:誅求無時。 【註】誅,責也。 《周禮・天官・大宰》:誅以馭其過。 【疏】人有過失,非故爲之者,則以言語責讓之。 義 又,翦除也。 〈晉語〉:故以惠誅怨。 【註】誅,除也。 《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 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詩:傍此煙霞茅可誅。 《正字通》:翦茅爲屋。借用誅字。 音 又,叶之由切,音周。 華覈〈自責文〉:不敢違敕,懼速罪誅;冒承詔命,魂逝形留。 音 又,叶株遇切,株去聲。 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前車已覆,襲軌而騖。 卷別:考證・酉集上愛日堂藏本:第 669 頁,第 3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70 頁,第 22 字 【考證】① 《周禮・秋官・司烜氏》【註】鄭司農云:屋誅,爲夷三族。謹照原文,「爲」改「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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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