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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錯33723 古文: 䥘![]() 音 《唐韻》《集韻》:倉各切; 《韻會》:淸各切; 《正韻》:七各切,𡘋音厝。 《說文》:金涂也。 《前漢・食貨志》:錯刀,以黃金錯其文,一刀直五千,與五銖錢𡘋行。 【註】錯刀,王莽錢。 張衡詩:何以贈之金錯刀。 義 又,《詩・大雅》:簟茀錯衡。 【傳】錯衡,文衡也。 《史記・趙世家》:剪髮文身,錯臂左衽。 【註】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靑錯畫其臂。 義 又,《玉篇》:鑢也。 《書・禹貢》:錫貢磬錯。 【疏】治玉石曰錯,磬有以玉爲之者──磬錯,謂治磬錯也。 音 又,《正韻》:厲石也。 《詩・小雅》:他山之石,可以爲錯。 【傳】錯,石也,可以琢玉。 【釋文】錯,厲石也。 義 又,《玉篇》:雜也。 《書・禹貢》:厥賦惟上上錯。 【傳】錯,雜出。 【疏】交錯是閒雜之義,故錯爲雜也。 義 又,亂也。 《尚書・孔安國序》:錯亂磨滅,勿可復知。 義 又,《易・繫辭》:錯綜其數。 【疏】錯謂交錯。 《禮・文王世子》:禮樂交錯于中。 又,〈祭義〉:不錯則隨。 【註】錯,鴈行也。父黨隨行,兄黨鴈行。 《詩・小雅》:獻醻交錯。 【傳】東西爲交,邪行爲錯。 音 又,《集韻》:乖也。 《增韻》:舛也、誤也。 《五代史・羅紹威傳》:帥魏博,牙軍驕恣,盡殺之,由此勢弱,曰:聚六州四十二縣鐵鑄一个錯不成。 【註】借義,喻錯悞也。 義 又,《前漢・五行志》:宣元之後,劉向治《榖梁春秋》,數其旤福,傳以〈洪範〉,與仲舒錯。 【註】錯,謂牴牾不合也。 義 又,《廣韻》:厠也,言相閒厠也。 義 又,《禮・中庸》:辟如四時之錯行。 【朱註】錯,猶迭也。 義 又,《易・離卦》:履錯然。 【註】錯然,敬愼之貌。 義 又,馬融〈廣成頌〉:嵎峗錯崔。 【註】錯崔,高峻貌。 義 又,《山海經》:帶山有獸,其狀如馬,一角有錯。 【註】言角有甲錯也。 義 又,神名。 《後漢・禮儀志》:錯斷食巨。 【註】逐疫之神也。 義 又,姓。 《廣韻》:宋太宰之後。 音 又,人名。 《史記・高祖功臣年表》:稾侯𨻰錯。 【索隱註】〈漢表〉作鍇,音揩。 義 又,蟲名。 《字彙補》:莎雞,幽州人謂之蒲錯。 義 又,與「厝」通。 《前漢・地理志》:五方雜厝,風俗不純。 【註】厝、錯古通。 音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倉故切,音措。 《集韻》:金塗謂之錯。亦姓。本作䥄。 義 又,《博雅》:藏也。 義 又,《楚辭・九章》:萬民之生,各有所錯兮。 【註】錯,安也。 音 又,《史記・司馬相如傳》:展采錯事。 【註】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也。錯,音措。 音 又,《易・繫辭》:苟錯諸地,而可矣。 【疏】錯,置也。 【釋文】錯,音措。 《史記・周本紀》:成康之際,天下安寧,𠛬錯四十餘年不用。 【註】錯,置也。 音 又,《史記・張儀傳》:秦魏之交可錯矣。 【註】錯,停止也──音措。 義 又,《後漢・寒朗傳》:二人錯憚不能對。 【註】錯,七故反──錯憚,猶倉卒也。 音 又,《方言》:滅也,周秦曰錯。 【註】音酢。 義 又,與醋同。 《管子・弟子職》:置醬錯食。 音 又,《集韻》:七約切,音碏──物理麤也。 卷別:考證・戌集上愛日堂藏本:第 771 頁,第 3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75 頁,第 37 字 【考證】① 《易・繫辭》苟錯諸地則可矣謹照原文,「則可矣」改「而可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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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