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辨 |
释义 | 辨32272![]() 音 《集韻》《韻會》:皮莧切; 《正韻》:備莧切,𡘋音辯。 《說文》:判也。 《廣韻》:別也。 《易・乾卦》:問以辨之。 《禮・學記》:離經辨志。 【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 《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 【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義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 《易・剝卦》:剝牀以辨。 【疏】牀身之下、牀足之上,足與身分辨之處。 【程傳】:牀之幹也。 義 又,變也。 《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陳道德以變說君也。 義 又,井地之數也。 《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義 又,姓。 音 又,《集韻》:𤰞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 《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 【註】同徧。 音 又,《廣韻》:苻蹇切; 《集韻》《韻會》:平免切; 《正韻》:婢免切,𡘋辯上聲──義同。 音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義 又,與「貶」通。 《禮・玉藻》:立容辨𤰞,無讇。 【註】辨作貶──容雖貶損𤰞降,不傾側柔媚也。 音 又,《廣韻》:普麪切; 《集韻》《正韻》:匹見切,𡘋音片──革中斷也。 《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 【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 《集韻》作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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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