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理 |
释义 | 理17023![]() 音 《唐韻》:良止切; 《集韻》《韻會》:兩耳切; 《正韻》:良以切,𡘋音里。 《說文》:治玉也。 【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 《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 【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義 又,《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 《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 《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義 又,《玉篇》:正也。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 【註】理,正也。 義 又,《玉篇》:道也。 《廣韻》:義理。 《易・繫辭》:易𥳑而天下之理得矣。 《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 《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義 又,性也。 《禮・樂記》:天理滅矣。 【註】理,猶性也。 義 又,條理也。 《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 【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又,〈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 《禮・中庸》:文理密察。 【朱註】理,條理也。 義 又,《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 【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義 又,《玉篇》:文也。 《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 《資治通鑒・唐紀八》:木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音 又,《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 《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 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音 又,分也。 《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 【註】理,分也。 【釋文】分,扶問反。 義 又,賴也。 《孟子》:大不理於口。 義 又,《廣韻》:料理。 《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𨜮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義 又,《韻會》:治獄官曰理。 《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 【註】理,治獄官也。 《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義 又,媒也。 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 【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 《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義 又,姓。 《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義 又,紙名。 《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義 又,《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義 又,與「李」通。 《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 【註】使人也。 〈周語〉:行理以節逆之。 【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 《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卷別:考證・午集上愛日堂藏本:第 435 頁,第 3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58 頁,第 18 字 【考證】① 《周語》行理以節逆之。 《周禮・地官・小行人孔晁註》亦作李。謹按,周禮小行人註無孔晁作李之文,孔晁乃註國語者,小行人三字亦賈逵國語註文。今照僖三十年左傳疏所引周語註,改爲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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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