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十 |
释义 | 十02145![]() 音 《唐韻》《韻會》:是執切; 《集韻》:寔入切; 《正韻》:寔執切,𡘋音拾。 《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 《易》數生于一,成于十。 《易・繫辭》:天九,地十。 《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義 又,通作什。 《孟子》:或相什百。 《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 〈枚乘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義 又,《韻會》:今官文書借作拾。 音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 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 《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 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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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