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分 |
释义 | 分01435![]() 音 《唐韻》:府文切; 《集韻》《韻會》:方文切,𡘋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義 又,《增韻》:裂也、判也。 義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義 又,《玉篇》:隔也。 義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義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義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義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義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音 又,《唐韻》:扶問切; 《集韻》《韻會》:符問切,𡘋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義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義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音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夏,邢遷于夷儀,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災、討罪,禮也。 音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音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啟〉: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音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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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