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競 |
释义 | 競21028![]() 音 《廣韻》:渠敬切; 《集韻》《韻會》:渠映切; 《正韻》:具映切,𡘋音傹──彊也。 《書・立政》:乃有室大競。 《爾雅・釋詁》:競,彊也。 《左傳・僖七年》:心則不競,何憚于病。 義 又,爭也、逐也、高也、遽也。 《詩・商頌》:不競不絿。 【註】競,逐也。 《左傳・襄十年》:鄭其有災乎,師競已甚。 【註】爭,競也。 《左傳・哀二十三年》: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 【註】競,遽也。 義 又,《增韻》:盛也。 《左傳・昭三年》:二惠競爽。 音 又,《集韻》或作𧫙,亦作傹。 《周禮・春官・鐘師》【註】:繁遏執傹也。 《韻會補》:又作倞。 開元《五經文字》:《毛詩》秉心無倞。 義 又,借作境。秦〈詛楚文〉:奮兵盛師,以偪𢓲邊競。 音 又,叶居良切。 《黃庭經》:魂魄內守不爭競,神生腹中銜玉鐺。 音 又,叶其兩切。 《詩・大雅》:靡所止疑,云徂何往;君子實維,秉心無競。俗作𥪰。 卷別:考證・午集下愛日堂藏本:第 488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61 頁,第 10 字 【考證】① 《左傳・襄十年》鄭其災乎,師競已甚。謹照原文,「災」上增「有」字。② 又季康子曰,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職競焉。謹按,此係哀二十三年傳文。謹將又季康子曰五字改爲哀二十三年。職上增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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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