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主 |
释义 | 主00072 古文: 丶 宔![]() 音 《唐韻》:之庾切; 《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𡘋音麈──君也。 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 《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義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 《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義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義 又,賔之對也。 《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 【註】鄭在秦之東也。 義 又,宰也、守也、宗也。 《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義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 《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 《周禮・春官》: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國有大烖,則帥巫而造巫恒;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凡祭事守瘞、凡喪事,掌巫降之禮。 【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義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 【疏】主,猶坐也。 義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 【註】上也。 義 又,姓。隋主冑、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音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 《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 【註】主,同注。 卷別:考證・子集上愛日堂藏本:第 17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37 頁,第 9 字 【考證】① 《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鮒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謹照原文,「成鮒」改「成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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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