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挾 |
释义 | 挾09469![]() 音 《唐韻》《正韻》:胡頰切; 《集韻》《韻會》:檄頰切,𡘋音協。 《說文》:俾持也。 《增韻》:帶也、掖也。一曰輔也。 《詩・大雅》:既挾四鍭。 《儀禮・鄕射禮》:兼挾乗矢。 【註】方持弦矢曰挾。古文作接。 〈齊語〉:挾其槍刈耨鎛,以旦莫從事於田野。 【註】在掖曰挾。 義 又,《爾雅・釋言》:藏也。 《前漢・惠帝紀》:除挾書律。 【註】秦律,敢有挾書者族。 義 又,《廣韻》:懷也、護也。 《孟子》:不挾長,不挾貴。 【朱註】挾者,兼有而恃之之稱。 義 又,會也。 〈晉語〉:遇兆挾以銜骨,齒牙爲猾。 義 又,《方言》:挾斯,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𨢄弊,或器物弊,謂之挾斯。 音 又,《集韻》:尸牒切,音蜨──亦持也。 《左傳・宣十二年》:三軍之士,皆如挾纊。 音 又,《集韻》:訖洽切; 《正韻》:古洽切──𡘋與夾同,亦持也。 又,《集韻》《韻會》𡘋子洽切,音啑。 又,《集韻》:吉協切,音頰。 又,作荅切,音匝──義𡘋同。或作抸。 音 又,《集韻》《韻會》𡘋卽協切──與「浹」通。 《詩・大雅》:使不挾四方。 【傳】挾,達也。 【疏】挾者,周匝之義,故爲達。 《周禮・天官・大宰》:縣治象之灋于象魏,挾日而斂之。 【註】從甲至甲謂之挾日,凡十日。 【釋文】又作浹。 《荀子・禮論篇》:方皇周挾。 【註】挾讀爲浹。匝也。 音 又,《正韻》:卽涉切,音接──義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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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