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常 |
释义 | 常06866![]() 音 《唐韻》:市羊切; 《集韻》《韻會》:辰羊切,𡘋音裳。 《玉篇》:恆也。 《正韻》:久也。 《易・坤卦》:後得主而有常。 〈繫辭〉:動靜有常。 《詩・周頌》:陳常于時夏。 【箋】謂陳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 【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 義 又,五常。 《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 【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 義 又,神名。 《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 義 又,地名。 《詩・魯頌》:居常與許。 【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 義 又,州名。 《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陳置常州。 義 又,山名。 《前漢・地理志》:常山郡。 【註】恆山在西,避漢文帝諱,故改曰常山。 義 又,水名。 《史記・夏本紀》:常衞既從。 【註】常水,出常山上曲陽縣。 《書・禹貢》作恆。 義 又,旂名。 《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日月爲常。 【又】王建大常。 《釋名》:日月爲常。謂畫日月於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 義 又,常服。 《詩・小雅》:載是常服。 【傳】日月爲常服,戎服也。 義 又,《廣韻》:倍尋曰常。 義 又,車戟名。 《釋名》: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曰常也。 義 又,木名。 《爾雅・釋木》:常棣。 【註】關西棣樹,子如櫻桃,可食。 《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 義 又,姓。 《廣韻》:出河內。 《前漢・常惠傳》:惠,太原人,甘露中爲右將軍。 義 又,與裳同。 《說文》:下帬也。徐鉉曰:下直而垂,象巾,故从巾。今文作裳。 卷別:考證・寅集中愛日堂藏本:第 198 頁,第 3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46 頁,第 27 字 【考證】① 《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旂之物名,日月爲常。 又王建太常。謹照原文,「旂」改「旗太改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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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