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鹿 |
释义 | 鹿39532 部首:鹿 筆畫:0 總筆畫:11注音:ㄌㄨˋ拼音:lù卷別:亥集・下卷武英殿刻本:第 3614 頁,第 1 字同文書局本:第 1508 頁,第 14 字標點整理本:第 1508 頁,第 27 字 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盧谷切,音祿。 《說文》:獸也。 《玉篇》:麞屬。 《爾雅・釋獸》:鹿,牡麚,牝麀,其子麛,其跡速,絕有力𪊑。 《𡌨雅》:仙獸也。牡者有角。 《字統》:鹿性驚防,羣居分背而食,環角向外以備人物之害。 《易・屯卦》:卽鹿無虞,惟入于林中。 【疏】卽鹿,若無虞官,虛入林木中,必不得鹿。 《詩・小雅》:呦呦鹿鳴。 義 又,鹿蜀,獸名。見《山海經》。 義 又,鉅鹿,郡名。 《前漢・地理志》:鉅鹿,卽禹貢大陸。 【按】今屬順德府。 義 又,獲鹿、束鹿,𡘋縣名。 《唐書・地理志》:隋鹿泉,唐攺獲鹿;隋鹿城,唐攺束鹿。 義 又,地名。 《左傳・僖二十四年》:出于五鹿。 【註】在今衞縣西北。 義 又,山名。涿鹿在上谷,白鹿在荆州,鹿門──舊名蘇嶺山──在襄陽,沙鹿在晉平陽元城縣東。 義 又,鹿門,關名。 《左傳・襄二十四年》: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 【註】魯南城東門。 義 又,臺名。 《書・武成》:散鹿臺之財。薛瓚曰:在朝歌城。 義 又,衡鹿,官名。 《左傳・昭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 義 又,囷鹿。 〈吳語〉:大荒薦饑,市無赤米,而囷鹿空虛。 【註】先儒以圓曰囷,方曰鹿。囷,聚也,亦散也;鹿善聚善散,故囷謂鹿。俗作簏。 義 又,鹿車,小車也。 《風俗通》:鹿車小,裁容一鹿。 義 又,酒器。 〈魯相韓敕修孔廟禮器𥓓〉有雷洗、觴觚、爵鹿、柤梪。 義 又,縷鹿,婦人冠名。 見蔡邕《獨斷》。 義 又,鹿豆。 《爾雅・釋草》:蔨,鹿𧆑,其實莥。 【註】今鹿豆也。 義 又,活鹿、鹿蹄、鹿腸、鹿首、鹿麻,𡘋草名。見《本草綱目》。 義 又,與「麓」通。 《詩・大雅》:瞻彼旱麓,棒楛濟濟。 〈周語〉作旱鹿。 義 又,姓。 《正字通》:漢鹿旗,明鹿麟。 又,五鹿,複姓。漢有五鹿充宗。 義 又,鹿鹿,與錄錄通。 《前漢・蕭曹傳贊》:錄錄未有奇節。 【註】錄錄,猶鹿鹿也,亦作碌碌,又作陸陸。 義 又,《荀子・成相篇》:剄以獨鹿,棄之江。 【註】獨鹿,與屬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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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