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讎 |
释义 | 讎30157 古文: 𢢧 𠵁 𢛇 部首:言 筆畫:16 總筆畫:23注音:ㄔㄡˊ,ㄓㄡˋ拼音:chóu, zhòu卷別:酉集・上卷武英殿刻本:第 2833 頁,第 1 字同文書局本:第 1186 頁,第 21 字標點整理本:第 1161 頁,第 11 字 音 《唐韻》:市流切; 《集韻》《韻會》:時流切; 《正韻》:除留切,𡘋音酬。 《說文》:猶也。 《玉篇》:對也。 《正字通》:言相讎對也。 《詩・大雅》:無言不讎。 【毛傳】用也。 【正義】相對謂之讎。讎者,相與用言語,故以讎爲用。 【朱傳】答也。 義 又,《爾雅・釋詁》:匹也。 【郭註】讎,猶儔也。 《廣雅》云:輩也。 【郉疏】儔侶輩類之匹也。 《書・召誥》:予小臣,敢以王之讎民、百君子。 【孔傳】匹也,言民在下,自上匹之。 義 又,等也。 《前漢・霍光傳》:皆讎有功。 【師古註】言其功相等類也。 義 又,當也。 《前漢・灌夫傳》:上使御史薄責嬰所言灌夫頗不讎。 【晉灼註】讎,當也。 音 又,《正韻》:售也、償也。 《史記・高祖紀》:高祖每酤留飮,酒讎數倍。 【如淳註】讎,亦售也。 〈魏志・衞臻傳〉:子許買物,隨價讎直。 義 又,《字彙補》:應驗也。 《史記・封禪書》:其方盡多不讎。 【索隱註】相應爲讎。謂其言語不相應,無驗也。 義 又,《韻會》:仇也。於文言、雔爲讎,雔,鳥之雙也。人之讎怨,不顧禮義,則如禽鳥之爲;兩怒而有言在其閒,必溢惡之言,若禽鳥之聲也。 《書・微子》:相爲敵讎。 【傳】言不和同。 《詩・邶風》:反以我爲讎。 【疏】讎者,至怨之稱。 《左傳・襄三年》:稱解狐,其讎也。 【疏】讎者,相負挾怨之名。 義 又,《字彙》:報也。 《周禮・地官・調人》【鄭註】:難相與爲仇讎。 【疏】按《左氏・桓公傳》云怨耦曰仇,則仇是怨也,讎謂報也。 義 又,《韻會》:挍也。謂兩本相覆挍如仇讎也。 左思〈魏都賦〉:讎挍篆籀。 【註】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 義 又,《方言》:予、賴,讎也。秦晉曰讎。 義 又,姓。 《前漢・儒林傳》:沛人讎遷。 義 又,通作酬。 《戰國策》:屬之讎柞。 【註】與酬酢同。 義 又,或作稠。 《書・微子》:用乂讎斂。 【傳】馬本作稠,云數也;斂謂賦斂也。 音 又,《韻會》《正韻》𡘋承呪切,酬去聲──亦償也。 《詩・大雅》:無言不讎。有平、去二音。 義 又,《字彙補》:亦書作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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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