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遺 |
释义 | 遺32615 古文: 𨗮 𨖽 𨗭 部首:辵 筆畫:12 總筆畫:19注音:ㄧˊ,ㄨㄟˋ,ㄙㄨㄟˋ,ㄨㄟˇ,ㄙㄨㄟˊ拼音:yí, wèi, suì, wěi, suí卷別:酉集・下卷武英殿刻本:第 3030 頁,第 5 字同文書局本:第 1265 頁,第 18 字標點整理本:第 1249 頁,第 14 字 音 《唐韻》:以追切; 《集韻》《韻會》:夷隹切,𡘋音夷。 《說文》:亡也。 《易・泰卦》:不遐遺。 【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 《詩・小雅》:棄予如遺。 【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 《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音 又,《正韻》:失也。 《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 《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音 又,《集韻》:餘也。 《禮・樂記》:有遺音者矣。 【註】有不盡之音。 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 【註】遺,餘也。 義 又,留也。 《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 《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義 又,《字彙補》:便旋也。 《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 《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 【註】卽俗言小便也。 義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 《戰國策》:出遺遺之門。 【註】言其路逶迤也。 《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義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音 又,《廣韻》《集韻》《韻會》𡘋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 《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 《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音 又,《玉篇》:余恚切; 《正韻》:于位切,𡘋音𥌰。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𡘋同。 音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 《等韻》:似爲切──𡘋與隨同,謙以下人也。 《詩・小雅》:莫肯下遺。 【註】遺,音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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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