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艾 |
释义 | 艾25182![]() 音 《唐韻》:五蓋切; 《集韻》《韻會》《正韻》:牛蓋切,𡘋音礙。 《玉篇》:蕭也。 《詩・王風》:彼采艾兮。 【傳】艾,所以療疾。 《急就篇》【註】:艾,一名冰臺,一名醫草。 《博物志》:削冰令圓,舉以向日,以艾承其影得火,故號冰臺。 《本草註》:醫家用灸百病,放曰灸草。 義 又,《博雅》:老也。 《禮・曲禮》:五十曰艾,服官政。 【疏】髮蒼白,色如艾也。 《方言》:東齊魯衞之閒,凡尊老謂之艾。 又,《爾雅・釋詁》:艾,歷也。 【註】長者多更歷。 義 又,《爾雅・釋詁》:艾,相也。 【疏】謂相視也。 義 又,美好也。 《孟子》:知好色則慕少艾。 義 又,養也。 《詩・小雅》:保艾爾後。 義 又,止也。 《左傳・哀二年》:憂未艾也。 【註】未絕也。 義 又,報也。 〈周語〉:樹干有禮,艾人必豐。 義 又,《史記・曆書》:橫艾淹茂。 【索隱】橫艾,壬也。 義 又,山名。 《春秋・隱六年》:公會齊侯,盟于艾。 【註】泰山牟縣東南有艾山。 義 又,亭名。 《水經注》:甘陵,故淸河直東二十里有艾亭。 義 又,姓。 《通志・氏族略》:春秋大夫艾孔之後。 音 又,《正韻》:倪制切,音刈──芟也。 《詩・周頌》:奄觀銍艾。 《榖梁傳・莊二十八年》:一年不艾而百姓飢。 【註】艾,穫也。 義 又,與「乂」通,治也。 《前漢・郊祀志》:天下艾安。 義 又,張衡〈東京賦〉:齊騰驤而沛艾。 【註】沛艾,作姿容貌也。 《五經文字》:从义,訛。 《集韻》或作[⿱艹𡉌]。 卷別:考證・申集上愛日堂藏本:第 575 頁,第 1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65 頁,第 17 字 【考證】① 《揚子・方言》東齊魯衞之閒,凡尊老謂之艾人。謹按,原文艾下無人字,謹改人字爲又字,作更端之詞屬下爲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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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