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雉 |
释义 | 雉34871 古文: 𨿘 𪁩![]() 音 《唐韻》《集韻》:直几切; 《韻會》《正韻》:丈几切,𡘋音薙。 《說文》:雉有十四種。 《爾雅・釋鳥》:鷂雉、鷮雉、鳪雉、鷩雉、秩秩海雉、鸐山雉、雗雉、鵫雉。雉,絕有力奮;伊洛而南,素質,五彩皆備成章曰翬;江淮而南,靑質,五彩皆備成章曰鷂;南方曰𠷎,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 【疏】別諸雉之名也。 《易・說卦》:離爲雉。 《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 《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義 又,《爾雅・釋鳥》:鵽鳩,𡨥雉。 【註】𡨥雉,一名鵽鳩。 義 又,《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義 又,〈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 【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義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 【註】雉,長三丈,高一丈。 《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 【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 《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義 又,《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 【註】雉,公宮之南門。 義 又,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 【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義 又,《爾雅・釋詁》:雉,陳也。 【註】義未詳。 義 又,《方言》:雉,理也。 義 又,《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義 又,《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 《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音 又,《集韻》:序𡛷切,音䒨──本作𤉡。詳𤉡字註。 音 又,《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 《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 【註】雉,羊氏反。 【又】南陽郡雉縣。 【註】弋爾反。 音 又,《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𥏪𥩤。 音 又,直利切,音稚──野雞也。 卷別:考證・戌集中愛日堂藏本:第 798 頁,第 3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77 頁,第 6 字 【考證】① 《說文》東方曰鶹謹照原文,「曰鶹」改「曰鶅」。② 《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野雞。謹照原文,「野雞」上增「曰」字。 |
随便看 |
《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