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隴 |
释义 | 隴34803![]() 音 《唐韻》:力踵切; 《集韻》《韻會》:魯勇切; 《正韻》:力董切,𡘋音壠。 《說文》:天水大阪也。 《前漢・地理志》:天水郡隴縣。 【註】今呼隴城縣者也。 又,《史記・六國表》:文公踰隴。 〈秦本紀〉:又使司馬錯發隴西,因蜀攻楚黔中。 《前漢・地理志》:隴西郡。 【註】應劭曰:有隴坻,在其西也。師古曰:隴坻,謂隴阪,卽今之隴山也。此郡在隴之西,故曰隴西。 《地理直音》:漢隴西,今鞏昌府;漢天水,今鞏昌府秦州。 義 又,《廣韻》:州名。漢汧縣,後魏置東秦州,改爲隴州,因山名之。 《地理直音》:隋汧陽郡,今鳳翔府隴州。 【按】今陝西鞏昌府淸水縣、平涼府華亭縣、鳳翔府隴州皆有隴山,洮州衞有東隴山。 義 又,《春秋・文二年》:盟于垂隴。 【註】鄭地,滎陽東有隴城。 義 又,姓。 音 又,《正韻》:丘壟之壟,亦作隴。 《列子・天瑞篇》:逆之隴端。 《前漢・劉向傳》:皆無丘隴之處。 義 又,壟畝亦作隴。 《史記・項羽紀》:起隴畝之閒。 義 又,《荀子・議兵篇》:案角鹿埵隴種東籠而退耳。 【註】隴種,遺失貌,如隴之種物然。或曰卽龍鍾。 《新序》作隴鍾。 卷別:考證・戌集中愛日堂藏本:第 797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77 頁,第 2 字 【考證】① 《荀子・議兵篇》【註】隴種,遺失貌,如隴之種物然。或曰,卽鍾也。謹照原文,「鍾也」改「龍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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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