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特 |
释义 | 特16248![]() 音 《唐韻》:徒得切; 《集韻》《韻會》《正韻》:敵得切,𡘋音棏。 《說文》:朴特,牛父也。 《玉篇》:牡牛也。 《書・舜典》:格于藝祖,用特。 【傳】特,一牛也。 《禮・郊特牲》【註】: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 義 又,《禮・內則》:庶人特豚,士特豕。 義 又,《詩・魏風》:胡瞻爾庭有懸特兮。 【傳】獸三歲曰特。 義 又,《爾雅・釋獸》:豕生三豵、二師、一特。 義 又,牡馬亦曰特。 《廣韻》:特,雄也。 《周禮・夏官・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 【註】三牝一牡。 【又】頒馬,攻特。 【註】攻特,謂騬之。 義 又,《詩・鄘風》:髧彼兩髦,實維我特。 【傳】特,匹也。 又,〈小雅〉:不思舊姻,求爾新特。 【傳】新特,外昏也。 義 又,《韻會》:挺立曰特。 《詩・秦風》:維此奄息,百夫之特。 【箋】百夫之中最雄俊也。 又,〈小雅〉:瞻彼阪田,有菀其特。 【箋】菀然茂特之苗。 《禮・聘義》:圭璋特達。 又,〈儒行〉:特立獨行。 義 又,《禮・服問》:輕者包,重者特。 【註】特其葛不變之也。 義 又,《周禮・夏官・司士》:孤卿特揖。 【註】特揖,一一揖之。 義 又,《爾雅・釋水》:士特舟。 【註】單船。 義 又,《韻會》:但也。 《史記・秦始皇紀》: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 義 又,《廣韻》:亦姓。 《左傳》晉大夫特宮。 音 《玉篇》或作犆,《集韻》或作𤙰。 【按】《廣韻》𤙰與特音同義別,與《集韻》異。詳後𤙰字註。 卷別:考證・巳集下愛日堂藏本:第 412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57 頁,第 12 字 【考證】① 《詩・小雅》瞻彼阪田,有菀其特。 《箋》菀然茂特之田。謹照原文,茂特之田,田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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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