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饜 |
释义 | 饜36889 部首:食 筆畫:14 總筆畫:23注音:ㄧㄢˋ,ㄧㄢ拼音:yàn, yān卷別:戌集・下卷武英殿刻本:第 3414 頁,第 13 字同文書局本:第 1426 頁,第 34 字標點整理本:第 1422 頁,第 19 字 音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於豔切,音厭。 《玉篇》:飽也、足也。 《左傳・襄十六年》:以險徼幸者,其求無饜。 《孟子》:饜酒肉而後反。 音 又,通作厭。 《書・洛誥》:萬年厭于乃德。 【註】厭,飫也。 【釋文】厭,於豔反,徐於廉反。 音 又,《廣韻》:一鹽切; 《集韻》:於鹽切; 《正韻》:衣炎切,𡘋音懕──義同。 音 吳棫《韻補》:《左傳・序》饜而飫之,《孟子》饜酒肉,或作𤞣。 《書・洛誥》註飽也,亦作懕,通作厭。 《周禮・大司徒》【註】厭服于十二敎,疏云謂厭飫服行。 又,《漢書・賈山傳》求善無饜,無音。《孟子》不奪不饜,《左傳》貪惏無饜,有平、去二音。舊韻𤞣、饜、厭三字訓解不同,許於經傳有明音,卽依本音;如無明音,卽平、仄聲通使。毛氏曰:三字訓解不同,謂厭斁、厭禳、厭服、厭厭之類,當隨出處。若訓飽足者,平、去聲三字𡘋同,其閒字音獨異,如《孟子》不奪不饜有二音,至饜酒肉、饜足乃獨去音,皆合通押。按,本韻三字各出,如厭之爲斁,饜之爲飫,猶曰不同;如𤞣字直是省文,各出誤矣。互詳厭字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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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