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飾 |
释义 | 飾36600![]() 音 《廣韻》:賞職切; 《集韻》《韻會》:設職切,𡘋音識。 《玉篇》:修飾也。 《逸雅》:飾,拭也,物穢者拭其上使明,由他物而後明,猶加文于質上也。 義 又,《禮・樂記》: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飾也,故君子動其本,樂其象,然後治其飾。 【註】以聲而被之器也。 義 又,《詩・鄭風》:羔裘豹飾。 【註】飾,緣袖也。禮!君用純物,臣下之,故裘以豹皮爲飾也。 義 又,《周禮・地官・封人》:飾其牛牲。 【註】刷治潔淸之也。一曰豫飾也。 義 又,《禮・曲禮》:飾羔鴈者以繢。 【疏】飾,覆也──畫布爲雲氣,覆之以相見也。 義 又,《禮・月令》:天子乃厲飾。 【註】厲飾,謂戎服,尚威武也。 義 又,《史記・公孫弘傳》:習吏事,緣飾以儒術。 《後漢・章帝紀》:詔曰: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朕甚厭之。 義 又,《周禮・夏官・掌固》:設其飾器。 【註】兵甲之屬。 義 又,《正字通》:滿飾,國名。 音 《說文》:㕞也。从人、从巾,食聲,讀若式──一曰襐飾。 卷別:考證・戌集下愛日堂藏本:第 838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79 頁,第 13 字 【考證】① 《周禮・地官・封人》飾其牛牲。 【註】剝治潔淸之也。謹照原文,「剝治」改「刷治」。② 《曲禮》飾羔鴈者以績。 【註】飾,復也。謹照原文,「以績」改「以繢」;「註」改「疏」。③ 《史記・公孫弘傳》凡吏事,緣飾以儒術。謹照原文,「凡吏事」改「習吏事」。④ 《前漢・章帝紀》詔曰,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謹按,章帝紀係後漢書,前漢改後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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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