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準 |
释义 | 準14513![]() 音 《唐韻》《正韻》:之允切; 《集韻》《韻會》:主尹切,𡘋肫上聲。 《說文》:平也。 《前漢・律歷志》:繩直生準。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 《書・立政》:準人。 【正義】準人,正法之人,謂士官。 義 又,均也。 《禮・月令》:先定準直。 【正義】謂輕重平均。 義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權之,然後準之。 【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義 又,平準,漢官名。武帝置平準官,籠天下鹽鐵。 義 又,則也、倣也。 《易・繫辭》:易與天地準。 義 又,樂器,漢京房所作,以定律數。 義 亦作准。 《莊子・天道篇》:平中准,大匠取法焉。 《字林》:准與準同。 音 又,《唐韻》:職悅切; 《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𡘋音拙。 《史記・高祖本紀》:隆準而龍顏。 【註】服虔曰:準,頰權也。文穎曰:準,鼻也。 音 又,《集韻》:數軌切; 《正韻》:式軌切,𡘋音水──亦平也。一曰車轅脊不停水。 卷別:考證・巳集上愛日堂藏本:第 376 頁,第 1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55 頁,第 32 字 【考證】① 《周禮・冬官考工記》準之,然後量之。 【註】謂準擊平正之也。謹按,註係上句權之然後準之之註。謹將改準之然後量之句,改爲權之然後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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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