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采 |
释义 | 采33329 部首:釆 筆畫:0 總筆畫:7注音:ㄘㄞˇ,ㄘㄞˋ,ㄗㄡˇ拼音:cǎi, cài, zǒu卷別:酉集・下卷武英殿刻本:第 3086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290 頁,第 6 字標點整理本:第 1279 頁,第 29 字 音 《唐韻》:倉宰切; 《集韻》《韻會》:此宰切,𡘋音採。 《說文》:捋取也。 《詩・周南》:采采卷耳。 【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義 又,擇也。 《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 【釋文】采擇也。 【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 《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 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義 又,采色。 《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 《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義 又,物采。 《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 〈文六年〉:分之采物。 【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義 又,〈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 【註】大采,袞職也;少采,黼衣也。 義 又,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 【註】符采,玉橫文也。 義 又,事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 【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義 又,官也。 《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 【傳】采,事也。馬云官也。 《禮・明堂位》:九采之國。 【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義 又,采地。 《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 《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義 又,飾也。 《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 【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義 又,墓地。 《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 【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義 又,風采。 《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 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義 又,《詩・秦風》:蒹葭采采。 【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義 又,《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 【傳】采采,衆多也。 【朱註】采采,華飾也。 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義 又,幣也。 《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 【註】《正義》曰:采,幣也。 又,《詩》篇名。 《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義 又,姓。 《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義 又,地名。 《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于采桑。 【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 義 又,玉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 【註】晁采,玉名。 義 又,木名。 《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 【註】《索隱》曰:采,木名,卽今之櫟木也。 義 又,草名。 《博雅》:采,䆃采也。 音 又,《韻會》《正韻》𡘋倉代切,音菜──臣食邑。 《周禮・天官・八則》【註】:公卿大夫采邑──音菜。 《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註】:所受采地之制──音菜。 《前漢・食貨志》【註】: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義 又,與菜同。 《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 【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音 又,《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卷別:考證・酉集下愛日堂藏本:第 760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75 頁,第 13 字 【考證】① 《禮・明堂位》九采之圖謹照原文,「圖」改「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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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