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笱 |
释义 | 笱21137 部首:竹 筆畫:5 總筆畫:11注音:ㄍㄡˇ拼音:ɡǒu卷別:未集・上卷武英殿刻本:第 2106 頁,第 4 字同文書局本:第 881 頁,第 9 字標點整理本:第 841 頁,第 7 字 音 《廣韻》:古厚切; 《集韻》《韻會》《正韻》:舉后切,𡘋音苟。 《說文》:曲竹,捕魚笱也。 《詩・邶風》:毋發我笱。 【註】鄭司農云:堰水而爲關空,以笱承其空。 《爾雅・釋器》:嫠婦之笱謂之罶。 【註】孫炎云:以薄爲魚笱也。 義 又,地名。 《廣韻》:笱屚縣,在交趾。 音 又,音鉤,見《莊子音義》。 卷別:考證・未集上愛日堂藏本:第 496 頁,第 3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61 頁,第 18 字 【考證】① 《詩・衞風》毋發我笱。謹照原書,「衞風」改「邶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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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