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取 |
释义 | 取02498 部首:又 筆畫:6 總筆畫:8注音:ㄑㄩˇ,ㄑㄩ,ㄑㄧㄡ,ㄑㄧㄡˇ拼音:qǔ, qū, qiū, qiǔ卷別:子集・下卷武英殿刻本:第 386 頁,第 4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6 頁,第 4 字標點整理本:第 96 頁,第 31 字 音 《唐韻》:七庾切; 《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𡘋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義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義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音 又,《集韻》《韻會》《正韻》𡘋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音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陳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音 又,《集韻》《韻會》《正韻》𡘋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音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義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義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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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