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殺 |
释义 | 殺13402 古文: 𢁛 𢽅 𢿹 𢽆 𢼡 𢿔 𧤿![]() 音 《唐韻》:所八切; 《集韻》《韻會》《正韻》:山戛切,𡘋音煞。 《說文》:戮也。 《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 【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又,〈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 【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義 又,《爾雅・釋詁》:殺,克也。 【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義 又,獲也。 《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 【註】殺,獲也。 義 又,同死。 《孟子》:凶年不能殺。 義 又,忘也。 《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 【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義 又,薙草曰殺。 《禮・月令》:利以殺草。 義 又,霜殺物曰殺。 《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 《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義 又,以火炙簡爲殺靑。 《後漢・吳佑傳》:欲殺靑𥳑,以寫經書。 【註】殺靑者,以火炙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義 又,矢名。 《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 【註】殺矢,言中則死。 又,〈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義 又,刷也。 《釋名》:摩挲猶抹殺。 音 又,《集韻》《韻會》𡘋桑葛切,音薩──散貌。 《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 【註】徐廣曰:殺,蘇葛反。 《正義》曰:蘇亥反。 義 又,掃滅之也。 《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義 又,騷殺,下垂貌。 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音 又,《集韻》:私列切,音薛──與𨇨同。蹩𨇨,旋行貌。 《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音 又,《廣韻》《集韻》《韻會》𡘋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 《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 《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又,〈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又,《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義 又,毛羽敝曰殺。 《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義 又,《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 【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義 又,噍殺,音也。 《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 【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義 又,剪縫也。 《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𧜁。 義 又,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 《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義 又,疾也。 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 義 《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 義 《集韻》或作閷、煞。 音 又,《集韻》《韻會》𡘋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音 又,《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 《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 【註】殺,當作弑。 又,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 【註】殺,亦叶式吏切。 音 又,叶色櫛切,音瑟。 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又,叶式列切,音設。 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𧜁。 卷別:考證・辰集下愛日堂藏本:第 343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1653 頁,第 35 字 【考證】① 《後漢・吳佑傳》欲殺靑𥳑,以寫經書。 【註】殺靑者,以火炙𥳑令汗,取其靑,易書,後不蠹,謂之殺靑。謹照原文,「後」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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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