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殷 |
释义 | 殷13393 部首:殳 筆畫:6 總筆畫:10注音:ㄧㄢ,ㄧㄣˇ,ㄧㄣˋ拼音:yān, yǐn, yìn卷別:辰集・下卷武英殿刻本:第 1398 頁,第 2 字同文書局本:第 585 頁,第 2 字標點整理本:第 534 頁,第 21 字 音 《唐韻》:於身切; 《集韻》《韻會》:於巾切,𡘋音咽。 《說文》:作樂之盛稱殷。 《易・豫卦》: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 義 又,凡盛皆曰殷。 《書・洛誥》:肇稱殷禮,祀于新邑。 又,〈呂𠛬〉:三后成功,惟殷于民。 義 又,《爾雅・釋言》:殷,中也、正也。 《書・堯典》: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宵中星虛,以殷仲秋。 【傳】殷,正也,以正春秋之氣節。鄭玄曰:殷,中也。春分,陽之中;秋分,隂之中。 又,〈禹貢〉:九江孔殷。 《正義》曰:言甚得地勢之中也。 義 又,衆也。 《詩・鄭風》:殷其盈矣。 《周禮・天官》:陳其殷,置其輔。 又,〈春官・大宗伯〉:殷見曰同,殷覜曰視。 【傳】【註】俱訓衆。 義 又,大也。 《禮・曾子問》:服除而後殷祭。 【疏】殷,大也。大祭謂之殷祭。 《莊子・山木篇》:翼殷不逝,目大不覩。 【註】翼大逝難,目大視希,故不見人。 義 又,當也。 《史記・天官書》:衡殷中州河濟之閒。 《正義》曰:衡,北斗衡也;殷,當也──言斗衡當黃河濟水之閒地。 義 又,國號。 《史記》:契始封商,後盤庚遷都殷墟,攺號曰殷。 《書傳》:殷,亳之別名,在河南。 義 又,姓。 《史記・殷本紀》:其後分封,以國爲姓,有殷氏、北殷氏。 又,齊人言殷聲如衣。今姓有衣者,殷之胄。見《禮記》註疏。 音 又,《爾雅・釋訓》:殷殷,憂也。 《詩・邶風》:憂心殷殷。 【釋文】殷,於巾切,又音隱。 義 又,俗謂周致爲殷勤。別作慇。 音 又,《集韻》:倚謹切; 《正韻》:於謹切,𡘋音隱──雷發聲也。 《詩・召南》:殷其雷,在南山之陽。或从石作磤。 義 又,殷殷,盛貌。 《史記・蘇秦傳》:輷輷殷殷,若有三軍之衆。 揚雄〈羽獵賦〉:殷殷軫軫。 音 又,《集韻》《韻會》𡘋於靳切,音㒚。 《莊子・外物篇》:其不殷非天之罪。 【註】殷,當也、中也。 【按】當與中皆去聲讀。 又,《廣韻》《正韻》:烏閑切; 《集韻》:於閑切; 《韻會》:幺閑切,𡘋音黫──赤黑色也。 《左傳・成二年》:左輪朱殷。 【杜註】血色久則殷。殷,音近煙。今人以赤黑爲殷色。杜甫詩「曾閃朱旗北斗殷」,白居易詩「白珠垂露凝,赤珠滴血殷」,俱讀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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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