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歌 |
释义 | 歌12983 古文: 可 哥![]() 音 《唐韻》:古俄切; 《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𡘋音柯。 《說文》:詠也。 【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 《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 《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 《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 【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義 又,曲合樂也。 《詩・魏風》:我歌且謠。 【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 【疏】《正義》曰:謠既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義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義 又,鐘名。 《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義 又,山名。 《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義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音 又,叶古賀切,音過。左貴𡣕〈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音 又,叶居之切,音姬。 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音 又,叶斤於切,音居。 柳宗元〈饒娥𥓓辭〉:鄱民哀號,或以頌歌;齊女色憂,傷槐罷誅。 義 《說文》或作謌,《集韻》或作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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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在明朝梅膺祚《字汇》、张自烈《正字通》两书的基础上加以增订的,是由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