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准 |
出处 | 【子集下】【冫字部】 |
释义 | 【廣韻】【集韻】𠀤俗準字。【正字通】字林準與准同。正韻軫韻準准二字𠀤存,當卽準字重文。 (準)【唐韻】【正韻】之允切【集韻】【韻會】主尹切,𠀤肫上聲。【說文】平也。【前漢·律歷志】繩直生準。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書·立政】準人。【正義】準人,正法之人,謂士官。 又均也。【禮·月令】先定準直。【正義】謂輕重平均。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權之然後準之。【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又平準,漢官名。武帝置平準官,籠天下鹽鐵。 又則也,倣也。【易·繫辭】易與天地準。 又樂器,漢京房所作,以定律數。 亦作准。【莊子·天道篇】平中準,大匠取法焉。【字林】準與準同。 又【唐韻】職悅切【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𠀤音拙。【史記·高祖本紀】隆準而龍顏。【註】服虔曰:準,頰權也。文穎曰:準,鼻也。 又【集韻】數軌切【正韻】式軌切,𠀤音水。亦平也。一曰車轅脊不停水。 (準)考證:〔【周禮·冬官考工記】準之,然後量之。【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謹按註係上句權之然後準之之註。謹將改準之然後量之句,改爲權之然後準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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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