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众 |
出处 | 【補遺】【子集】【人字部】 |
释义 |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 (眾)〔古文〕𥅫𠱧【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𠀤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𠀤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𤣥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𤣥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 【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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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