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致 |
出处 | 【未集下】【至字部】 |
释义 | 【廣韻】【集韻】𠀤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 又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 又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又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 又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又【禮·樂記】致樂以治心。【註】致,猶㴱審也。 又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註】致,猶委也。 又誠也。【老子·道德經】其致之。【註】致,誠也。 又挑戰曰致師。【左傳·宣十二年】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爲右,以致晉師。【疏】致師,致其必戰之志。 又態也。【水經注】茂竹便媚,致可翫也。【六帖】崔遠風致整峻。【王縉詩】自然成高致。 又至也。【周禮·春官·大卜】掌三夢之灋。一曰致夢。【疏】訓致爲至,夢之所至也。 又制也。【管子·白心篇】以致爲儀。【註】致者,所以節制其事,故爲儀。 又【易·繫辭】一致而百慮。【疏】所致雖一,慮必有百,言慮雖百種,必歸於一致也。 又就也。【老子·道德經】故致數車無車。【註】致,就也。言人就車數之,爲輻,爲輪,爲轂,爲衡,爲轝,無有各爲車者。 又【詩·大雅】是致是附。【傳】致,致其社稷羣神。【疏】致者,運轉之詞。 又密也。【禮·禮器】德產之致也精微。【註】致,致密也。【前漢·嚴延年傳】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齊。 又與緻通。【禮·月令】孟冬,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必功致爲上。【註】謂功力密緻也。緻至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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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