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讁 |
出处 | 【酉集上】【言字部】 |
释义 | 【廣韻】同謫。【小爾雅】責也。【詩·邶風】室人交徧讁我。【傳】責也。【周語】秦師必有讁。【註】猶咎也。【前漢·武帝紀】發責吏穿昆明池。【師古註】吏有罪者,發而役之。 又【揚子·方言】過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讁。【郭註】讁,音賾,謂罪過也。亦音適,罪罰也。 又【集韻】通作適。【詩·商頌】勿予禍適。【毛傳】過也。韓詩云:數也。【朱傳】適、讁通。【前漢·武帝紀】發天下七科讁出朔方。【史記·大宛傳】作七科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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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