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校 |
出处 | 【辰集中】【木字部】 |
释义 | 〔古文〕𨬛𤲽【唐韻】【正韻】古孝切【集韻】【韻會】居效切,𠀤音敎。【說文】木囚也。【徐曰】校者,連木也。【易·噬嗑】屨校滅趾。【疏】謂梏其行,卽械也。 又角也,報也。【論語】犯而不校。 又考校。【禮·學記】比年入學,中年考校。 又比校。【周禮·天官】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疏】使知善惡足否也。又檢校。【前漢·食貨志】貫朽而不可校。 又遮木以闌禽獸曰校。【漢成帝紀】大校獵。 又訂書曰校。【前漢·劉向傳】詔向校中五經秘書。 又【小爾雅】戰交曰校。 又【唐韻】【韻會】胡敎切【集韻】後敎切【正韻】胡孝切,𠀤音效。學宮名。夏曰校。校者,敎也,鄕學爲校。【左傳·襄三十一年】鄭人游于鄕校,以論執政。【前漢·平帝紀】郡國曰學,侯國曰校。 又支木爲欄格以養馬曰校。【周禮·夏官·校人之職】六廏成校,校有左右,爲十二閑。 又軍部有闌格者亦曰校。【前漢·百官表】司隷校尉,城門校尉。【𠛬法志】內增七校。【釋名】校,號也。將帥號令之所在也。 又姓。【統譜】唐校傑,天寶中士曹。 又【集韻】吉巧切【韻會】【正韻】古巧切,𠀤音絞。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引之則縱,釋之則不校。 又【集韻】【類篇】𠀤何交切,音肴。枋也。豆中央直者爲校。【禮·祭統】夫人薦豆執校。 又【集韻】下巧切,音骹。几足也。俎几之下橫木爲足者。【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胡飽切。 又【集韻】丘交切,音敲。義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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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