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物 |
出处 | 【巳集下】【牛字部】 |
释义 | 【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𠀤音勿。【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易·乾卦】品物流形。又【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 又【玉篇】事也。【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疏】物,事也。【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註】物,猶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 又【詩·小雅】比物四驪。【傳】物,毛物也。【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註】謂毛色也。又【夏官·校人】凡軍事,物馬而頒之。【疏】物卽是色。【楚語】毛以示物。 又【周禮·地官·卝人】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註】物地,占其形色,知鹹淡也。草人,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左傳·昭三十二年】物土方。【註】物,相也,相取土之方面。 又【玉篇】類也。【左傳·桓六年】丁卯,子同生。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註】物,類也。謂同日。 又【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疏】物者,財也。以三酒所成有時,故豫給財,令作之也。 又【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註】不物,衣服視占不與衆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 又【周語】神之見也,不過其物。【註】物,物數也。 又【廣韻】旗名。【周禮·春官·司常】雜帛爲物。 又叶去聲。【唐韻正】符沸反。【揚子·太玄經】人人物物,各由厥彙。【阮籍·東平賦】及至分之國邑,樹之表物,四時儀其象,隂陽暢其氣。 又叶微律切。【班固·東都賦】指顧倏忽,獲車己實。樂不極盤,殺不盡物。又叶微月切。【蘇軾·四達齋銘】孰如此閒,空洞無物。戸牖盍開,廓焉四達。達,陀悅切。 考證:〔【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辦其物。〕 謹照原文 辦改辨。〔【班固·東都賦】義不極盤,殺不盡物。〕 謹照原文義改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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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