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算 |
出处 | 【未集上】【竹字部】 |
释义 | 【廣韻】蘇管切【集韻】【韻會】【正韻】損管切,𠀤音篹。【海篇】酸上聲。【廣韻】物數也。【儀禮·鄕飮酒禮】無算爵,無算樂。【註】算,數也。賔主燕飮,爵行無數,醉而止也。燕樂亦無數,或閒或合,盡歡而止也。【前漢·景帝紀】後二年詔曰: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廉士算不必衆,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註】應劭曰: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限訾十算廼得爲吏。十算,十萬也。賈人有財,不得爲吏,廉士無訾又不得官,故減訾四算得官矣。師古曰:訾與貲同。 又【集韻】緒纂切,又須兗切,音選。義𠀤同。 又竹器。【史記·鄭莊傳】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註】徐廣曰:算,竹器。 又【集韻】【正韻】𠀤蘇貫切,音蒜。計歷數者也。【世本】黃帝時隷首作算數。【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又【藝文志】曆家有《許商算術》二十六卷,《杜忠算術》十六卷。【後漢·馬嚴傳註】《劉𡽪·九章算術》:方田第一,粟米第二,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又投壷較射,數勝負之籌曰算。【儀禮·鄕射禮】一人執算以從之。【周禮·春官】《太史》:凡射事,飾中舍算。【註】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禮·投壷】二算爲純,一算爲奇。【註】純,全也。二算合爲一,全也。一算謂不滿純者。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算也。 又籌畫也。【揚子·法言】爲國不廸其法,望其效,譬諸算乎。【註】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猶無財運算,無益于富也。 又智也。【列子·力命篇】自長非所增,自短非所損,算之所亡若何。【註】算,猶智也。 又與筴同。【儀禮·旣夕】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註】古文算皆爲筴。又叶音訕。【陸機·擬良宴詩】四座咸同志,羽觴不可算。高談一何綺,蔚若朝霞爛。 【集韻】或作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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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