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汉字:

 

汉字
出处 【酉集下】【釆字部】
释义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𠀤音採。【說文】捋取也。【詩·周南】采采卷耳。【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又擇也。【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釋文】采,擇也。【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又采色。【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又物采。【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文六年】分之采物。【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又【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註】大采,袞職也。少采,黼衣也。 又【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註】符采,玉橫文也。 又事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又官也。【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傳】采,事也。馬云:官也。【禮·明堂位】九采之國。【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又采地。【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又飾也。【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又墓地。【揚子·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又風采。【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又【詩·秦風】蒹葭采采。【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又【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傳】采采,衆多也。【朱註】采采,華飾也。【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又幣也。【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註】正義曰:采,幣也。又詩篇名。【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又姓。【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又地名。【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于采桑。【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 又玉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註】晁采,玉名。 又木名。【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註】索隱曰:采,木名。卽今之櫟木也。 又草名。【博雅】采,䆃采也。 又【韻會】【正韻】𠀤倉代切,音菜。臣食邑。【周禮·天官·八則註】公卿大夫采邑。音菜。【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註】所受采地之制。音菜。【前漢·食貨志註】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又與菜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又【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考證:〔【禮·明堂位】九采之圖〕 謹照原文圖改國。
随便看

 

    《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

Copyright © 2004-2022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24 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