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論 |
出处 | 【酉集上】【言字部】 |
释义 |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又【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又【正韻】決罪曰論。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又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又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又【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𠀤音倫。言有理也。又【禮·王制】凡制五𠛬,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又【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𠀤崘去聲。義同。又【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又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又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𠛬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又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 【字彙補】譌作𠐜,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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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