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烈 |
出处 | 【巳集中】【火字部】 |
释义 | 〔古文〕煭【唐韻】【正韻】良辥切【集韻】【韻會】力蘖切,𠀤音列。【說文】火猛也。【玉篇】熱也。【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 又【詩·鄭風】火烈具舉。【傳】烈,列也。【箋】列人持火具舉,言衆同心。 又【爾雅·釋詁】烈,業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傳】湯有功烈之祖,故稱焉。 又【詩·小雅】烝衎烈祖。【箋】烈,美也。 又【爾雅·釋詁】烈,光也。【詩·周頌】休有烈光。 又【爾雅·釋訓】烈烈,威也。【詩·小雅】烈烈征師。【箋】烈烈,威武貌。 又【詩·小雅】憂心烈烈。【箋】烈烈,憂貌。 又【詩·小雅】南山烈烈。【傳】烈烈然至難也。【疏】値時寒甚,視南山則烈烈然,愴其至役之勞苦,而情以爲至難也。 又【爾雅·釋詁】烈,餘也。【註】𨻰鄭之閒曰烈。【揚子·方言】晉衞之閒曰烈。 又【詩·大雅·雲漢序】宣王承厲王之烈。【箋】烈,餘也。 又【孟子】於今爲烈,如之何其受之。【註】於今爲烈烈明法,如之何受其餽也。 又【韻會】毒也。【前漢·公孫弘傳】若湯之旱,則桀之餘烈也。 又【戰國策】聞弦者,音烈而高飛。【註】烈,猛也。 又【揚子·方言】烈,暴也。【史記·酷吏傳】皆以酷烈爲聲。 又【諡法】有功安民曰烈。秉德遵業曰烈。 又【集韻】忠烈也。【韻會】剛正曰烈。【史記·伯夷傳】烈士徇名。又【聶政傳】乃其𡛷亦烈女也。 又【爾雅·釋草疏】本草,石芸味甘。一名螫烈。 又【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詳火字註。 又姓。【拾遺記】烈裔工畫。 又與裂通。【前漢·王莽傳】軍人分烈莽身支節。 又【唐韻正】古音例。【詩·豳風】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傳】栗烈,寒氣也。又【大雅】載燔載烈,以興嗣歲。【傳】貫之加于火曰烈。【楊戲楊季休贊】征南厚重,征西忠克,統時選士,猛將之烈。【註】克,苦代反。◎按字彙引此云:叶力質切。非。朱子於詩七月生民烈字,俱云:叶力制反。唐韻正直以爲古音例。所引經傳子集甚詳,皆確有明據,應从之。 又與厲通。【詩·大雅】烈假不瑕。【釋文】烈,鄭作厲。力世反。又【禮·祭法】厲山氏之有天下也。【註】厲山氏炎帝也。起于厲山,或曰烈山氏。魯語作列山。左傳作烈山。【水經注】賜水西逕厲鄕南,水南有重山,卽烈山也。山下一穴,相傳神農所生處,故禮謂之烈山氏。【唐韻正】莊子齊物論,厲風濟,則衆竅爲虛。厲卽烈字。 又音賴。見【詩·大雅·烈假註】鄭虔讀。 又與冽通。【詩·小雅】有冽氿泉。【疏】七月云:二之日栗冽,是冽爲寒氣也。 【說文】本作𤉩。 列烈二字原从歺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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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