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燎 |
出处 | 【巳集中】【火字部】 |
释义 | 【玉篇】【正韻】𠀤力弔切,音料。【玉篇】庭燎國之大事,樹以照衆也。【詩·小雅】庭燎之光。【釋文】鄭云:在地曰燎,執之曰燭,樹之門外曰大燭,於內曰庭燎,皆是照衆爲明。【禮·月令】以共郊廟及百祀之薪燎。【周禮·天官·閽人】設門燎。【註】地燭也。 又【玉篇】放火也。 又【詩·陳風】佼人燎兮。【朱傳】燎明也。 又【詩·小雅】燎之方揚。【箋】火田曰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力照切,音療。【廣韻】照也。 又【廣韻】一曰宵田。 又【廣韻】放火也。【詩·大雅】瑟彼柞棫,民所燎矣。又【集韻】本作尞。【前漢·郊祀志】尞禋有常用。【註】師古曰:尞與燎同。 又【唐韻】力小切【集韻】【韻會】朗鳥切【正韻】盧絞切,𠀤音繚。【說文】本作𤐗,亦放火也。【書·盤庚】若火之燎于原。【註】燎,力召反。又力鳥反。 又【集韻】或作𤊽。亦作轑。【前漢·杜欽傳】欲以熏轑天下。【註】師古曰:轑,讀曰燎。假借用字。 又【集韻】憐蕭切,音聊。縱火焚也。 又離昭切,音摎。火在地曰燎。【詩·小雅·庭燎釋文】徐邈音力燒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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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