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决 |
出处 | 【子集下】【冫字部】 |
释义 | 【玉篇】俗決字。 (決)【廣韻】【集韻】【韻會】𠀤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又烏穴反。 又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又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又【廣韻】【集韻】【正韻】𠀤呼決切,音血。疾貌。一曰小飛也。與𦐍通。【莊子·逍遙遊】決起而飛,搶楡枋。決或作𦐍。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𧖫。亦作決。【史記·秦始皇紀】譬猶騁六驥過決𨻶也。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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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