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衡 |
出处 | 【申集下】【行字部】 |
释义 | 〔古文〕𡘻𡙉【唐韻】戸庚切【集韻】【韻會】何庚切,𠀤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 又【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 又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 又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 又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 又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 又橫也。【前漢·𠛬法志】合縱連衡。【師古曰】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爲縱,秦國爲衡。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爲衡也。 又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觸也。【周禮·地官】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 又【小爾雅】斤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 又維持冠者曰衡。【左傳·桓二年】衡紞紘綖。 又掌山林者謂之衡。【周禮·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澤之材。 又阿衡,官名。【書·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又地名。【周語】以諸侯朝于衡雝。【註】衡雝,鄭地,在今河內。 又山名。【爾雅·釋山】江南衡。【註】南岳衡山也。 又水名。【水經注】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 又姓。【通志·氏族略】伊尹爲湯阿衡,子孫因以爲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爲氏。漢有衡威、衡驃卿。 又與蘅通,杜衡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其東則有蕙圃、衡蘭。 又【集韻】胡盲切。與橫通。【詩·齊風】衡從其畝。【疏】衡,古通橫。 又【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註】衡木爲門也。 又【毛詩古音攷】音杭。《小雅》:約軧錯衡,八鸞瑲瑲。《史記·自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德盛阿衡。𠀤叶音杭。 【說文】从角、大,从行。【韻會】俗作𢖍,非。 考證:〔【左傳·桓五年】衡紞綋綖。〕 謹照原文五年改二年。綋綖改紘綖。〔史記傳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作盛阿衡〕 謹照原文傳序改自序。作盛改德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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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