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果 |
出处 | 【辰集中】【木字部】 |
释义 |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古火切,音裹。【說文】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易·說卦】乾爲天,爲木果。【註】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周禮·地官】甸師共野果蓏之屬。【應劭曰】木曰果,草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又勝也,尅也。【左傳·宣二年】殺敵爲果,致果爲毅。 又決也。【禮·內則】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 又驗也。【宋書·后妃傳】今果然矣。 又釋氏因果。【隋書·經籍志】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 又果然,獸名。【宋國史補】揚州取一果然,數十果然可得。 又【爾雅·釋蟲】果蠃,蒲盧。【疏】細腰蠭也。 又與惈通。【左思·吳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方言】惈,勇也,古字通。 又【集韻】【韻會】𠀤苦果切。音顆。果然。飽貌。【莊子·逍遙遊】三餐而反,腹猶果然。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同婐。女侍也。【孟子】二女果。 又通裸。【廣韻】赤體也。 又【集韻】【韻會】𠀤與祼通。【周禮·春官·大宗伯】大賔客則攝而載果。【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 又魯火切,音臝。【周禮·春官·宗伯】龜人掌六龜之屬,東龜曰果屬。字从田从木,今趨便作果,俗作菓,非。 考證:〔【易·下繫】乾爲天,爲木果。〕 謹照原文下繫二字改爲說卦。〔【左傳·宣元年】〕 謹照原文元改二年。〔又與蜾通。【左思·吳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 謹照原文蜾改惈。〔【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祼將。〕 謹照原文祼改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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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